校直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近日,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南省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的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新、创业的优秀青年。
(二)具体条件
1.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创业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自主创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或自主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3年以上(含3年),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企业创办2年以上(含2年)或领办3年以上(含3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支持名额
全省支持40名“湖湘青年英才”,其中自然科学类青年英才20名,人文社会科学和创业类青年英才20名。
按文件精神,我校推报名额为:湖湘青年创新英才(人文社科类)2名,湖湘青年创业英才4名,湖湘青年创新英才(自然科学类)不受名额限制。
三、报送方式
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于3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分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按下述方式分别报送至校团委、科技处。
校团委
联 系 人:涂璐 联系电话:0731-586803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
联 系 人:唐友良 联系电话:0731-586839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校团委
科技处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2016年“湖湘青年英才”申报名额分配表.doc
“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创业类).doc
“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自然科学类).doc
“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创业类).doc
申报附件材料清单.doc
湘团联〔2016〕20号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