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学生7月16日(星期六)放假,干部、职工7月16-17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 7月18日(星期一)放假。
二、各相关部门、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搬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搬迁工作,没有按计划如期完成搬迁任务的,须完成搬迁后才能放假。
三、下学期干部、职工8月25日(星期四)开始上班、教师8月26日(星期五)上班,学生8月27-28日(星期六~星期日)来校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四、“两学一做”暑假集中学习教育,统一安排在8月26~28日三天。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党员抓好集中学习研讨,确保集中学习取得好的效果。集中学习期间,各单位(部门)还要妥善做好学生报到等有关工作。
五、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要组织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参加招生的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做好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与咨询,认真做好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六、按照惯例,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工作,各单位合理安排,确保工作到位。后勤处、基建处等部门假期工作自主安排。各单位在完成假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教学院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各部门在此之前要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卫处要组织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假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外出学习、社会实践、探亲及招生的师生员工要注意旅途安全。
八、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和后勤处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和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教育、指导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患安全隐患。
九、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党政办和保卫处。保卫处发现的问题和获悉的信息,在对口上报的同时也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统一向上级报告,做到信息畅通,不要延误。
十、校领导及党政办工作人员在假期值班,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假期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值班安排将在OA系统公布。
党政办
2016年7月6日